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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年臺北市青年盃高爾夫錦標賽比賽辦法
- 宗 旨:
- 為推廣全民體育,提昇高爾夫運動風氣讓青年球友能相互切磋球技,並將比賽成績列入基層選手培訓依據。
- 依 據:
- 臺北市體育處98年12月10日北市體處競字第09831784600號函。
- 一、指導單位:
- 臺北市體育處
- 二、主辦單位:
- 臺北市體育總會
- 三、承辦單位:
- 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協會
- 四、協辦單位:
- 財團法人臺北市何國華高爾夫體育基金會、
山溪地高爾夫球場
- 五、比賽時間:
- 99年3月16日(二)
- 六、比賽地點:
- 山溪地高爾夫球場 (
新竹縣關西鎮玉山里2鄰13號
)
- 七、參加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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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一、凡設籍臺北市或於臺北市就學(需年滿八歲)、就業愛好高爾夫運動者均可參加。
- 二、全國青少年培訓選手。
- 八、參加辦法:
- 即日起至99年2月26日17:00止,線上報名成功並完成匯款手續。
為了讓更多人參與本次賽事,提倡高爾夫運動動風氣,北市高協特別延長時間至99年3月3日17:00止, 尚未報名者敬請把握機會!
- 九、地 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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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11號3樓
- 電 話:(02) 6600-9696分機361
- 傳 真:(02) 6606-9966
- 十、參賽費用:
- 報名費新台幣500元、擊球費新台幣1250元,共計1750元。
線上報名後請匯款參賽費用共1750元(含報名費、擊球費),不足款項由本委員會全數支付。
匯款資料:
戶名: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委員會-何麗純
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-長春分行(808)
帳號:0406-940-003396
請於匯款完畢後,於匯款單據註明選手姓名及參賽組別,傳真至02-6606-9966以利作業。
- 十二、比賽人數:
- 限120人。(報名人數額滿為止)(99年3月3日17:00前截止)
- 十三、比賽規則:
- 比賽條件及當地規則符合R&A國際規則。
- 十四、比賽辦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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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8洞比桿賽。
- 個人總桿總成績相同時,從計分卡第18洞起向前推算應定名次。
- 報名後不得無故缺席比賽者,將視情節予以禁止参加以後台北市舉辦之各項比賽。
- 十五、給奬名額:
- 組別分為男子公開組(大學以上在學生)、男子A組(高中)、男子B組(國中)、男子C
組(國小);女子公開組(大學以上在學生)、女子A組(高中)、女子B組(國中)
、女子C組(國小)
各組獎項--冠軍:獎盃及獎狀、亞軍:獎狀、季軍:獎狀、殿軍:獎狀、第五名:獎狀 第六名:獎狀
- 十六、附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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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. 分組表將於99年3月15日 (一) 公佈於GolfHome網站(www.golfhome.com.tw)。
- 2. 報到時間於比賽99年3月16日上午7點30分,本委員會不另行通知。
- 3. 頒獎典禮於比賽完成當日於山溪地高爾夫球場舉行,所有選手均須出席;比賽成績、得奬名單於99年3月16日 (二)當天公佈於山溪地高爾夫球場,隔日將於GolfHome網站(www.golfhome.com.tw)公佈。
- 4. 違反比賽精神及無故不參加比賽(頒獎)者,將處以禁賽處分。
- 附則:
- 本比賽規程經報奉臺北市體育處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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