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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高爾夫協會三月份季賽實施辦法

  • 一、目 的:
  • (一)發掘臺北市及全國青少年高爾夫人才
  • (二)選訓優秀選手
  • (三)增加比賽經驗
  • 二、指導單位:
  • 臺北市體育處、體育總會
  • 三、主辦單位:
  • 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協會
  • 四、協辦單位:
  • 新竹再興高爾夫俱樂部
  • 五、參加資格:
  • (一)臺北市基層訓練站選手及1~2月各組參賽成績前五名之選手
  • (二)設籍於臺北市之選手
  • (三)外縣市之選手
  • (四)分組:
    性別
    組別
    年齡
    開球梯台
    A
    年滿十六歲
    藍梯
    B
    年滿十三歲未滿十六歲
    白梯
    C
    年滿十一歲未滿十三歲
    紅梯
    D
    年滿八歲未滿十一歲
    Par3紅梯、Par4及Par5果嶺前200Y
    A
    年滿十六歲
    白梯
    B
    年滿十一歲未滿十六歲
    紅梯
    C
    年滿八歲未滿十一歲
    Par3紅梯、Par4及Par5果嶺前200Y
  • 註:
  • 1.年齡分組以比賽第一回合為基準日
  • 2.爾後月賽分組比照辦理,選手可視本身球技跳級參賽(以報名表為準,曾經跳級之選手不可要求回原組別參賽)。
  • 六、比賽方式:
  • (一)季賽每場比賽四回合,每回合十八洞共七十二洞,採比桿賽方式進行
  • (二)比賽成績同桿時,從第四、三、二、一回合成績較優者勝;若四回合成績均相同者,從第七十二洞起逐洞向前推算至分出勝負為止(不論從任何一洞開球)
  • (三)各組取一半名額晉級第三、四回合決賽(依成績編組)
  • 七、比賽日期及地點:
  • 比賽日期:99年3月29日至4月1日
  • 比賽地點:新竹再興高爾夫俱樂部(新竹縣湖口鄉長安村10鄰南窩50號)
  • 球場電話:(03)5692318
  • 八、報  名:
  • (一)報名日期:此次分三階段報名(參賽名額限100人)
  • 1、臺北市基層訓練站選手及1~2月各組參賽成績前五名之選手
    (報名日期:3月6~12日)名單詳如附件
    2、設籍於臺北市之選手。(報名日期:3月15日)
    3、外縣市之選手(報名日期:3月16日)
    參賽選手均須於該階段規定日期內完成報名與繳費動作,若無將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,報名無效處之
  • (二)主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協會
  • 聯 絡 人:張乃霖
    聯絡地址: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11號3樓
    聯絡電話:02-6600-9696分機361   Fax:02-66069966
  • 九、報名費:
    • (一)臺北市選手球員季賽新台幣貳仟元;外縣市選手季賽新台幣貳仟四百元
    • (二)參賽球員,非經准假,報名費概不退還
    • (三)報名費含球場果嶺費及頒獎餐費;桿弟費、保險及球場內消費一概自理
    • (四)繳款方式:
    • 戶名: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委員會-何麗純
      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-長春分行(808)
      帳號:0406-940-003396
      請於匯款完畢後,傳真匯款單據至6606-9966以利作業
  • 十、獎懲:
  • (一)獎勵:依各組報名人數,該組未達五人者,併入上一組排名 ,各組依成績排名取前六名,頒發本協會獎狀乙幀
  • (二)季賽平均成績在80桿內者,可以累計積分(季賽分組冠軍6分、亞軍5分、季軍4分、殿軍3分、第五名2分、第六名1分);積分成績將作為本會選訓及代表參加國內外比賽之依據
  • (三)懲罰:凡選手或家長嚴重違反規則或高爾夫運動精神者,提請本協會議處,嚴重者將永久不能參加本會所舉辦之球賽或代表本市出賽
  • 十一、附則:
    • (一)本會比賽相關規定及球場整理規劃依R&A國際高爾夫規則之規定辦理
    • (二)本辦法未盡事宜處由大會決定之
    • (三)本辦法經理事會核准,並簽奉理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改亦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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