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高爾夫協會二月份月賽實施辦法
一、目  的:
(一)發掘臺北市及全國高爾夫人才。
(二)選訓優秀選手。
(三)增加比賽經驗。

二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高爾夫協會。

三、協辦單位:各承辦分區月賽高爾夫俱樂部。

四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教育部、臺北市體育處、教育局、體育總會。

五、參加資格:
(一)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八歲
(二)分組:
性別
組別
年齡
發球台
A
年滿十八歲
藍色
B
年滿十五歲未滿十八歲
藍色
C
年滿十二歲未滿十五歲
白色
D
年滿 八歲未滿十二歲
紅色
A
年滿十八歲
白色
B
年滿十五歲未滿十八歲
白色
C
年滿十二歲未滿十五歲
白色
D
年滿 八歲未滿十二歲
紅色

註:年齡分組以比賽第一回合為基準日

六、比賽方式:
(一)月賽每場比賽兩回合,每回合十八洞共三十六洞,採比桿賽方式進行。
(二)季賽每場比賽四回合,每回合十八洞共七十二洞,採比桿賽方式進行。
(三) 比賽成績同桿時,最終回合成績較優者為勝,若最終回合成績相同,則依照最後回合成績,以計分卡之第十八洞起逐洞向前推算至分出勝負為止。
(四)如因天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比賽無法進行時,由大會裁定之,並依已完成之回合比賽成績,頒發獎狀。
(五)若遇球場所在地之政府機關,宣佈停班、停課,則比賽取消。
七、比賽日期及地點:
(一)比賽日期:99年2月22日至2月23日
(二)比賽地點:新竹山溪地球場(新竹縣關西鎮玉山里2鄰13號),電話:(03)576-288
(三)選手報到時間:早上6點整開始辦理報到程序
八、報  名:
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9年2月10日 17:00 止,現場及逾時將不再接受報名。
(二)主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協會
聯 絡 人:張乃霖
聯絡地址: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11號3樓
聯絡電話:02-6600-9696分機361   Fax:02-66069966
E-mail   brianchang@golffoundation.org.tw
(三)第一次報名需檢附學生證、身分證、在職證明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(四)考量球場負荷,每組至多20人,超出者列候補;總人數上限100人。
 
九、報名費:
(一)臺北市學生球員月賽新台幣一千元、外縣市新台幣一千二百元。
(二) 臺北市之非學生球員月賽新台幣二千元、外縣市之非學生球員新台幣二千四百元。
(三)參賽球員,非經准假,報名費概不退還。
(四) 報名費含球場果嶺費及頒獎餐費;桿弟費、保險及球場內消費一概自理。(山溪地含球車960元)
(五)繳款方式:戶名: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委員會-何麗純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-長春分行(808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帳號:0406-940-003396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請於匯款完畢後,於匯款單據著名選手姓名及參賽組別傳真至02-6606-9966以利作業。
十、獎懲:
(一)獎勵:
依各組報名人數,每五人取一名為原則,該組未達五人者,併入上一組排名,各組依成績排名至多取三名,頒發本協會獎狀乙幀。
(二)月賽、季賽平均成績在80桿內者,可以累計積分(月賽分組冠軍3分、亞軍2分、季軍1分);積分成績將作為本會選訓及代表參加國內外比賽之依據。
(三)懲罰:
凡選手或家長嚴重違反規則或高爾夫運動精神者,提請本協會議處,嚴重者將永久不能參加本會所舉辦之球賽或代表本市出賽。
 
十一、附則:
(一)本會比賽相關規定及球場整理規劃依R&A國際高爾夫規則之規定辦理。
(二)本辦法未盡事宜處由大會決定之。
(三)本辦法經理事會核准,並簽奉理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改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