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臺北市青年盃高爾夫錦標賽
 
比賽辦法
 
    旨:為推廣全民體育,提昇高爾夫運動風氣讓青年球友能相互切磋球技,並將比賽成績列入基層選手培訓依據。
    據:臺北市體育處98年12月10日北市體處競字第09831784600號函。
一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體育處
二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
三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協會
四、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臺北市何國華高爾夫體育基金會、山溪地高爾夫球場
五、比賽時間:99年3月16日(二)
六、比賽地點:山溪地高爾夫球場 (新竹縣關西鎮玉山里2鄰13號)   
七、參加資格:一、凡設籍臺北市或於臺北市就學(需年滿八歲以上)及就業者,均可參加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全國青少年培訓選手。
八、參加辦法:即日起至99年2月26日17:00止,線上報名成功並完成匯款手續。
九、地 址: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11號3樓
      電 話:(02) 6600-9696分機361
      傳 真:(02) 6606-9966
十、參賽費用:報名費新台幣500元、擊球費新台幣1250元,共計1750元。
報名時請繳交參賽費用1750元(含報名費、擊球費),不足款項由本委員會全數支付。
匯款資料:
戶名:臺北市體育總會高爾夫委員會-何麗純
           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-長春分行(808)
           帳號:0406-940-003396
           請於匯款完畢後,於匯款單據註明選手姓名及參賽組別,傳真至02-6606-9966以利作業。
十二、比賽人數:限120人。(報名人數額滿為止)
十三、比賽規則:比賽條件及當地規則符合R&A國際規則。
十四、比賽辦法:
Ø   18洞比桿賽。
Ø   個人總桿總成績相同時,從計分卡第18洞起向前推算應定名次。
Ø   報名後不得無故缺席比賽者,將視情節予以禁止参加以後台北市舉辦之各項比賽。
十五、給奬名額:男子公開組(大學以上在學生)、男子A組(高中)、男子B組(國中)、男子C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組(國小);女子公開組(大學以上在學生)、女子A組(高中)、女子B組(國中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、女子C組(國小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冠軍:獎盃及獎狀、亞軍:獎狀、季軍:獎狀、殿軍:獎狀、第五名:獎狀 第六名:獎狀
十六、附註:
1.    分組表將於99年3月15日 (一) 公佈於GolfHome網站(www.golfhome.com.tw)。
2.    報到時間於比賽99年3月16日上午6點30分,本委員會不另行通知。
3.    頒獎典禮於比賽完成當日於山溪地球場舉行,所有選手均須出席;比賽成績、得奬名單於99年3月16日 (二)當天公佈於山溪地高爾夫球場,隔日將於GolfHome網站(www.golfhome.com.tw)公佈。
4.    違反比賽精神及無故不參加比賽(頒獎)者,將處以禁賽處分。
 附則:本比賽規程經報奉臺北市體育處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。